|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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