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补缴社保的办法:如果个人存在需要补交社保的情况,需要当事人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用人单位用人未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 ,不需要当事人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