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破产清算程序有: 1、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计划。调查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计划、提交股东会或者报主管部门确认、计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结算公司债权和债务,偿还公司债务。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认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债务,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是公司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