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当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8、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什么样? 解除(或终止)聘用(或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员工,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社会保障号,聘用(或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因,根据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规定,本单位解除(或终止)与该职工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二、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关系有何区别? 1、终止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发生不可预知的事件后,通过仲裁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不能继续履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而由仲裁或者法院做出的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与企业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工伤后,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因此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判决)双方的工伤待遇一次性支付后,如果不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容易引起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劳动关系而继续发生劳动纠纷。 2、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员工在企业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对企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向仲裁或者法院提出的解除与企业存在的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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