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者是谁? |
释义 |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国家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外。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拓展延伸 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者的身份确认与权力范围调查 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者的身份确认与权力范围调查是一个涉及国家土地管理和权力分配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者通常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具体取决于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在行使土地所有权代表的职责时,他们拥有对土地的管理、分配、出让等权力。然而,这些权力应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限制和监督,以确保公平、合法和可持续的土地管理。因此,对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者的身份进行确认,并调查其权力范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一环。 结语 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者的身份确认与权力范围调查是确保国家土地管理公平、合法和可持续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转让土地。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在行使土地所有权代表的职责时,必须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限制和监督,以确保土地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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