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佳木斯市异地就医备案 |
释义 | 一、佳木斯市异地就医备案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政务中心提出备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核:对申请资料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备案; 4.办结:打印《佳木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完成备案登记。 二、佳木斯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受理条件 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注意事项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省本级或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就医待遇(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封锁,一年内不办理取消备案和变更备案地业务。已通过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参保人员,需到门诊慢性病窗口办理门诊慢性病异地备案,按规定享受异地门诊慢性病待遇。 (2)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3)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4)为保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就医时请持二代社会保障卡。 三、佳木斯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在哪办理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友谊路37同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115--116室 四、佳木斯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受理条件 1.需参加本统筹区医疗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符合异地就医条件; 4.提供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五、佳木斯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材料 1、《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备案);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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