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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释义
    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2%不等进行计算,具体缴纳比例由企业和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各自承担。离职后可以办理提取或转移。
    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的,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和提高住房条件。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应当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倍,不高于12倍。缴纳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各自承担,其中企业缴纳比例不低于职工应缴纳比例的50%。具体而言,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职工应缴纳部分为缴纳基数×职工缴纳比例,企业应缴纳部分为缴纳基数×企业缴纳比例,其中职工缴纳比例不低于1%,企业缴纳比例不低于0.5%。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和企业缴纳的金额上限分别为本市最高工资标准的12倍和18倍。离职后,职工可以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转移手续。提取包括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个人账户注销提取等;转移则可以将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或者选择其他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转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按照哪些标准进行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需要根据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合肥市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物价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每年的调整幅度不超过上年度缴存额的20%。
    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由职工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各自承担的,可以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并提高生活质量。需要注意的是,在离职后可以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企业和职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和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分别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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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8: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