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事长是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要求纠正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以及执行其他职权。监事享有参与管理和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应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利益。董事、监事、高管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监事长通常指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责的行为,并提出罢免建议以及要求纠正行为。监事会主席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担任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职责。此外,监事会主席还可以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并行使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和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需要忠诚和勤勉地履行职责,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利益。如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在履行公司职责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他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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