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事会是监督和检查公司业务的必要机构,由股东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长要执行决议、报告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召集会议。监事会是一项法定必须设立和经常存在的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和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的业务活动。监事长的职责包括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与监事们保持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准备好监事会会议并定期召开会议。《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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