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滞纳金有上限嘛? |
释义 | 交通违章滞纳金有上限。根据规章,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一、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 1、现场单 指的是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2、到违章处置大厅开单 若是在处置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电子眼抓拍的 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置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违章记录给处置完毕,才能检车,所以去处置时,收到票单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 这里要注意,一般情况下,电子眼抓拍到某一车辆违章,会在交警的违法违章处置系统有一条记录,这时需某人的驾照(不一定是车辆登记人的驾照)去交警队接受扣分后交罚款,处置完毕后记录会自动消除。 总之,自收到罚单后15日内,必须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从16日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章,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 二、交通违章责任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违反各行其道规章的; (2)违反让行规章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章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举措: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置程序规章》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举措: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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