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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养老金上限12000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个人养老金每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
    1、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结合第一、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是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2、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
    3、体现增量改革。起步阶段是12000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个人养老金领取: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实施办法》明确,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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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