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较高限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3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20万元;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贷款期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计算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个月×可贷年限×1.5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15)/2;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或房产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或质押物的90%;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商转公的,不超过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借用他人款项的不超过债权人提供的双方借款协议、公证的借据载明的债权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