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急性心肌梗塞是否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需要从保险合同的内容入手。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急性心肌梗塞属于保险范围之内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无权拒赔。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需要查看合同中关于不属于保险范围的疾病的规定,如果急性心肌梗塞被列入其中,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保险行业惯例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等内容。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4、《医疗保险条例》第十条:“医保基金不承担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5、《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第十条:“保险经纪人应当根据客户需求,介绍符合客户需要的适当保险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客户投保。”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急性心肌梗塞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急性心肌梗塞属于保险范围之内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无权拒赔。否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保险行业惯例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