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故重新写借条,债主称原借条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丢失借条后,最主要的是证明债务事实,必须留有一些证据,以便后期讨债。 可以约定依原借条的内容与对方补签一份。也可以收集与债务有关的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整理保存留证。甚至于他人的口头证言等,也均可以作为证据起诉讨债。双方可以协商,补签一个借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签不了的话,那么就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或还款事实即可。 抵债借条怎么写 借条 今借到xxx人民币xxxx元。 双方约定于xx年xx月xx日归还。 今以xx(应该注明品牌、成色、市场价值等)抵押,借款到期归还后,原物归还给借款人。 如果到期不能如约归还借款,抵押的物品任由出借人处理。 此据借款人: xxx借款日期: 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押车借条怎么写 押车借条其实就是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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