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唯一房子卖了,迁入公共户的方法如下: 1、到房管所申请注销房产证:卖房后需要到当地的房管所进行申请注销房产证的手续,拿到相关的注销证明。 2、准备相关证明: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注销房产证明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3、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需要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4、等待审批: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的时间。 5、领取新的户口簿:如果迁户申请获得批准,就可以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完成迁户手续。 迁入公共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稳定住所:需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是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或亲属家庭住房等。 2、具备户籍要求:根据户籍管理规定,需要满足户籍要求,如年龄、婚姻状况、工作地点等。 3、提供相关证明: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证明自己身份和住所的材料。 4、满足当地迁户政策:不同地区的迁户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满足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综上所述,在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遵守相关的程序,以便顺利完成迁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