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法院一定被告户籍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1、这个要求是法院的要求,但是是无理的要求; 2、很多人自己是没有能力知道被告的户籍信息的,即便是委托律师也是没有查询资格的; 3、户籍信息由公安机关管理,但是户籍信息除了本人,或者司法部门执法办案需要持公函外,均不对任何其他人员查询; 4、公安部、最高法根据诉讼中,原告获取户籍信息的实际需求,多年前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凡是原告(或受其委托的律师)需获取诉讼相对人(被告)的户籍信息,公安机关一律不予提供,而统一由当地法院工作人员持公函向公安户籍部门查询和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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