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庭后原告可以单方面撤诉。撤诉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使该项权利,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合法自愿的撤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是对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 原告申请撤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请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任何人都不得强迫他人撤诉; 2、申请撤诉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撤诉必须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4、允许撤诉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撤诉】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