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扣留的车辆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只有在交警部门通知取车的时候未按规定时间取车,才需要交费。被扣留车辆在出具检验报告的5日内就可以取车了,并不需要司机同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