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枣庄市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核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 二、枣庄市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法律依据节选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二)出境旅游。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节选) 第九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三、枣庄市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核申请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二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旅游行政机关罚款以上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