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旅游的时候与旅行社发生纠纷,要求旅行社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旅行社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以下是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具体: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第二条:因旅行社的故决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由于不可搞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 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第五条: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第六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第七条: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第八条: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游泳者的合同约定,损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 假冒伪劣商品 ,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第九条: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法律客观: 旅游活动中,通常是旅游者付费在先,旅行社提供服务在后,而旅游产品又不同于一般的有形产品,一旦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提供令旅游者满意的旅游服务,难以通过修理、退换、重做等方式挽回,主要依靠事后经济补偿解决。目前,世界上对此普遍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来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管。我国也一直采取这种方式,并在本条例中加以了完善。《条例》规定,旅行社成立时就要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当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一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查证属实,可以动用质量保证金来对游客进行赔偿;另外当旅行社在收了旅游者预交的旅游费用后,却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将费用退还旅游者的时候,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动用质量保证金来对游客进行赔偿。特别值得说明的是,新《条例》不再把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作为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的法定情形。因为关于旅行社的国家和行业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此外,旅游市场呈现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已经成为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主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