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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正常但是却报销不了
释义
    医保没有报销的四个原因:
    医保没有正常缴费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举例一:1月参保并当月缴费,2月可正常享受待遇;
    举例二:1月的保费2月缴纳,则2月不能享受待遇。
    就诊项目不属于医保统基金支付范围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补牙(牙科修复类、美白类);
    5、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6、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7、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8、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9、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10、参保人因不育(孕)症住院,实施各种不育(孕)症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住院期间其它医疗费用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例如:同一次住院,诊治不育(孕)症的诊疗项目费用不能报销,其他例如床位、护理这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跨区就诊这些情况不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普通门诊只能在参保所在区或选定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报销。
    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1、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2、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3、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4、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5、上述(二)(三)(四)项以自然年度为限,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1、门诊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等(实行一般诊疗费的除外);
    2、除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外的门诊检查治疗费;
    3、材料费;
    4、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它不能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除了上述几点之外,还有大多数地区只有去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才能报销,或者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是多久,
    1、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仅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没有意义。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按照缴费月数计算。缴费期限的设立是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一种手段。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了防止一些人利用政策漏洞,例如,有些人年轻健康时不缴纳医疗保险,在即将退休前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直到退休后几个月才能缴纳。这将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的损失,这对那些从小就缴纳医疗保险的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是累计计算的,即在缴费期间可以中止。医疗保险退休的一般条件如下:1.累计缴纳男性25年以上和女性20年以上医疗保险费,地方医疗保险成立前的服务年限为当年;2.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0年也就是120个月。3.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拿到退休审批表。
    二、如何补缴医疗保险费
    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
    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的,不调整个人账户金额;中断医疗保险关系超过一年的,应当提前记录报销月份至医疗保险年度终了的个人账户金额,并报销期间个人账户的金额,在医疗保险年度终了时,按照报销时员工年龄组的比例,一次性报销到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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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