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有权利删除小区僵尸车吗 |
释义 | 物业没有权利清理小区里的僵尸车。因为物业公司既不是车主,也不是执法部门,又没有相关部门授权,因此没有处理僵尸车的法律依据。小区里的僵尸车是归出行局部门处理的,僵尸车指的是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有外观残旧破损、尘土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汽车。小区僵尸车的处理方法有:僵尸车停在不相同地方,跟各自对应管理部门举报,效率会更高,而且可以通过拨打有关出行管理部门电话,实行联络处理。停在小区内需要清除的,归房管部门管,可联络所在小区物业,由物业公司联络汽车车主或是交警部门实行处理。停在小区旁以及市政道路两侧公共泊位上、违停在人行道上的,可以联络市城管委并可以拨打交警热线实行线上沟通处理。 一、绿化带改成停车位合法吗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系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在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规划部门审批。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 二、机械车位买卖标准 以下车位不可以买卖 1、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这部分收益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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