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清算如何处理? |
释义 |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处理办法如下: 1、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 2、即使通知、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依法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一、公司清算程序主要有哪些事项 公司清算程序,具体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会先用来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再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公司的企业注销备案流程 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法人注销怎么办理 法人注销可以通过如下步骤办理: 1、注销公司所有的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注销公司,注销国、地税,然后会调查公司是否有偷税漏税; 2、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等公司原始资料,到工商局领取填写表格; 3、登报。需要提供登报的内容,让有关的债权人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注销公司开户银行基本户等账户; 5、再次去工商局办理注销。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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