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清算吗 |
释义 | 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不需要清算。法律上规定的。 一、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 二、公司注销流程怎么走 企业注销程序是是: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一、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注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注销;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4、被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 5、被股东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后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需要满足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公司依法责令关闭四种条件才能正式进行注销。公司注销时需要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等证件。公司注销之前也要提前告知员工。 三、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1.当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发生时,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作出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分立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立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清算情形发生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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