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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里实质审查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释义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一、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二、专利实质性审查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也可以由专利局启动。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即仍然存在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缺陷的,应当予以驳回。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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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