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后依然不还钱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原告起诉并获取胜诉判决,但是被告在判决载明的履行期限内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判决的义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管辖法院为一该案的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等。 一、合同纠纷怎么裁判? 对于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判决如何执行的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因此了解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申请和法院强制执行要走的程序就变得非常有必要。 二、能否查封股东出资额同等价值的财产 法院能查封与股东出资额同等价值的财产。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等行为的,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相应数额的财产,但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已经终审的单位为什么不赔偿 终审单位有钱就是不赔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对方不履行的,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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