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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释义
    2021济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凡是2021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领取失业金期满和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4、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审批通过后按月发放;
    5、2020年至2021年期间,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6、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7、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8、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实现再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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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