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者致人死亡拘留多久? |
释义 | 1、交通肇事者致人死亡可能会被拘留37天。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3)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一、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致二年有期徒刑。 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致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致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致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致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致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事罪造成重伤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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