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脚四个脚趾在工作中受伤截肢,赔偿应如何赔偿 |
释义 | 脚趾截肢属于十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越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脚趾截肢一般属于十级伤残,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与截肢后的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与截肢后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工伤赔偿是根据工伤程度、劳动能力损失、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的。而截肢后的赔偿标准则会考虑到截肢的部位、程度以及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金额可能包括残疾补偿金、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脚趾截肢属于十级伤残,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相关政府规定。工伤赔偿与截肢后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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