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合同,双方有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告知的疾病或病史,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做出明确的承保或不承保的决定。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时,被保险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订立前,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对于对方当事人重要的事实,当事人应当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情况,对承保范围内的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可以在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保险公司应当给予答复。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保险人在未承保或者在承保时未及时告知被保险人的情况下收取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有权要求返还。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被保险人在申请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承保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状况导致拒赔,被保险人有权提出异议并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