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理赔需要满足相关的保险条款和条件。理论上,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要求提供川崎病的诊断证明作为理赔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如果保险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要求,则保险公司不能强制要求提供此类证明。 法律依据: -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提出的合法请求,应当及时给付保险金。 -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数额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照保险合同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保险金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川崎病的诊断证明不是重疾险理赔的必须条件,但如果保险条款中规定要求提供该证明,则要求提供属于合法合规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核定保险金数额时,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并给付合法请求的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且存在违约行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