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医保卡应该如何用 |
释义 | 1、根据医保就近就便就医的原则,按照要求选择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甲等)和省第二人民医院(红会医院)(三级甲等)为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在校大学生住院的及特殊病门诊的定点医院. 2、省属在高等学校大学生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执行,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医疗费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适合城乡居民特点的病种所必须的治疗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费用,具体另行规定。 3、住院起付标准,学年内第一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4、省属在高等学校大学生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000元,个人自负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统一为90%,报销不设封顶线。纳入大病报销的个人的自负费用包括:大学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先自付比例部分及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医疗费。 5、大学生凭社会保障卡,学生证,校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个人支付,应由统筹资金或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6、大一、研一新生未发卡时的住院费需要自行垫付,医保卡发下后再报销。报销需要的材料有:住院发票、病情证明、出院证、费用清单、情况说明(需学院盖章)、学生证、医保卡。(原件、复印件各需一份) 7、大学生假期或实习期间,在户口所在地或实习地点发生急症、重症的住院费用首先需要自行垫付,待回校后在进行报销。报销需要的材料有:住院发票、病情证明、出院证、费用清单、学生证、医保卡、情况说明(需学院盖章)、户口所在地的身份证或户口册、实习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需一份) 8、重症需转省外就医的同学,首先需两至三家三级以上的本地医院开具的转省外就医审批表,后持转省外就医审批表到医保中心审批。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需要自行垫付,待回校后在进行报销。报销需要的材料有:医保中心审批过的转省外就医审批表、住院发票、病情证明、出院证、费用清单、学生证、医保卡、情况说明(需学院盖章)。(原件、复印件各需一份) 9、意外病故的大学生,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可申请10000元的意外病故补贴。申请的材料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户口册、病故大学生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学生证、医保卡。(复印件二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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