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合同是行使撤销权的行为,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订立时有失公平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