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专利无效的申请流程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专利无效是指专利权授予后,发现不符合授予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确认无效。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包括主题不符合条件、不合法情形、违反强制性规定和重复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通知对方参与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了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所谓专利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重复授权的情形。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并对宣告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及时审查请求并作出决定,决定被登记和公告。如对决定不服,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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