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人能否自行申请专利无效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所以专利权人可以申请专利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 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二、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是什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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