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法律分析 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程序及要求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程序及要求是指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对原告提起反诉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被告必须是原告的被告,即在同一案件中作为被告被起诉。其次,反诉的内容必须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关系,即反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因果关系。此外,反诉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并符合法院受理的管辖范围。在提起反诉时,被告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反诉状,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法院会依法审理反诉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反诉程序的要求是确保公正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结语 反诉程序是民事诉讼中被告对原告提起反诉的法律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反诉必须满足被告与原告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身份、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等条件。被告需在法定时效内提起反诉,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反诉状和支付诉讼费用。法院将依法审理反诉案件,保障公正和合法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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