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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 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里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规定的使用期限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 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的,而 出让土地使用权 则有年限限制。 2、价格不同。划拨无需缴纳 土地出让金 ,且低价比同类土地使用权低,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价价格比同类划拨的高。 3、适用对象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公益目的,而出让方式多供经营性用地使用。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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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