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使用土地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具备临时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 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定义 指因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按 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向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村民委员会支付的费用。 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 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 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如何确定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一)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单位如无能力还耕的,还应根据耕地受破坏的程度,酌情支付还耕费。 (二)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详见附表)。青苗费标准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三)临时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区(县)青苗费减半补偿,造成地上附着物损坏的按值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