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临时居住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临时居住证办理各地规定不同,例如浙江省:年满16周岁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10日内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人员登记表。公安派出所受理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当场办理发证工作。 法律依据:《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暂行规定》 第七条居住人员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申报居住登记,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代为申报。 已满16周岁人员,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10日内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但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等人员,可以不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居住人员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以自愿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第八条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居住人员登记表。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领普通人员居住证: (一)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 (二)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 (五)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违法记录,但因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领专业人员居住证: (一)取得普通《浙江省居住证》2年以上; (二)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劳动贡献特别大、创新成果多、担任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荣获县以上先进称号或相关荣誉等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直接申领。 第十一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时,除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等居住身份证明; (二)与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居住证申领表。 第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受理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当场办理发证工作。 公安派出所受理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符合条件的,普通人员居住证应当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定及发证工作,专业人员居住证应当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定,并经公示后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乡镇(街道)政府、相关部门或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受公安派出所委托受理居住证申领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前款规定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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