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多久 |
释义 | 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半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民离开常住户口,只要在其他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公民,符合稳定居住、稳定工作、稳定就读条件之一的,允许申请居住。而正式的居住证的有效期则为一年。持有居住证的当事人在每年都应当前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签注手续。 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 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主要管理机关是派出所。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 2、证件式样不同: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记录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项目可反复擦写。 3、制证周期不同:居住证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证的方式制作证件。首次申请证件的需五个工作日的制证周期。 4、证件有效期限不同:居住证有效期限拟定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半年;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为二年。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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