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心梗是否有责任 |
释义 | 如果未发生死亡后果,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法定条件,不构成工伤,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对该病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应按照过错比例与该受害员工分摊侵权赔偿责任。 一、工伤后期治疗费怎么办 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治疗中止后仍需继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此项费用由谁承担呢?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 二、没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即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的主要根据是工伤鉴定结果,职工可以凭借工伤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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