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举办夏令营并不需要专门资质,原因如下: (1)从举办机构来看,除了学校、共青团等官方或公益团体外,主要有旅行社、培训机构、专门从事夏令营业务的机构等; (2)旅行社和培训机构仅仅有承办旅游业务资质和培训资质,主管单位分别为旅游部门和教育部门; (3)而众多专门从事夏令营的机构却既没有旅游资质,也没有培训资质,监管主体也不明确。 一方面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却是众多组织机构资质不明。为此曾有业内人士建议,夏(冬)令营市场乱象丛生,亟待明确监管责任和举办资质,给相关正规机构颁发资格证书。 而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夏令营时,一定要对组织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签订合同,向组织方询问清楚行程安排、交通路线、安全措施、食宿情况、管理方式等情况,尤其要明确保险理赔事宜,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维权。具体到名目繁多的夏令营主题,则要选择符合孩子兴趣特点,有助于他们开阔视野,锻炼综合素质的夏令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