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在任意主频道,点击左上角头像,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实名认证】进入认证流程; 2.选择“证件类型”:输入姓名、证件号码进行认证; 3.在实人认证页面进行拍照,进行证件与照片的比对; 4.比对成功,则实名认证成功。账号可在上海市“一网通办”门户同步使用。 个人中心显示“已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