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 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 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3、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 一、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谁 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占用道路或者业主共有用于停放汽车的其他场所的车位,不是用于停车位的,无法申请车位权属证书的,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但不作为车位的产权存在。在建筑区域划分的面积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二、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