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违反单位规定被解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
释义 | 一、因违反单位规定被解聘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为严重违纪被开也可领失业保险金 冯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职工。半年前,因为孩子生病在家无人照料,而冯先生又担心因为请假被扣除全勤奖,遂连续5天于上班期间悄悄跑回家中,时间1至2小时不等。岂料,第5次时,由于机器出现故障而冯先生没有在场当即处理,导致整个生产线严重损毁,造成损失达11万余元。 事后,虽经冯先生多次求情,公司仍以冯先生擅自多次脱岗属严重违纪,且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由将冯先生开除。事后,鉴于公司和冯先生已经缴纳两年的失业保险费,且冯先生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加之求职受阻,冯先生曾多次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给予失业保险待遇,但却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再拒绝,理由为冯先生系由于严重违纪而被开除导致失业,因而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列。 说法 二、扩展内容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做法是错误的,即冯先生照样有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也指出,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中可以看出,在公司和冯先生已经缴纳两年失业保险金,且冯先生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求职受阻的情况下,只要冯先生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必须根据冯先生的申请,向冯先生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即虽然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处分,但这并不等于劳动者便据此无权获取失业保险金。 与之对应,冯先生虽系严重违纪且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而被开除,但冯先生多次求情的行为表明,这并非冯先生所希望的结果,中断就业不是源于冯先生自身的意愿,即仍然在第(三)项所定情形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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