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七个战略之一,其实践价值在于改善农村民生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平衡和充分发展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在农民,落脚点在农村,重点在农业。传统意义上, 在有限交换关系条件下,农业生产按照要素资源(土地、劳动力、农业投入品)进行优化组织,从而实现产出最大化为目标。显然,这一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农业发展的约束条件越来越复杂,需要实现的目标越来越多元,使得现代农业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风险, 不仅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还有诸如社会风险、道德风险等复杂风险。由此,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防范农业系统性风险,加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安全,成为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的工具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