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用电 连云港市居民生活用电城乡“一户一表”用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年均用 电量分三档。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1千伏以下0.5283元,1-10千伏0.5183元;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1千伏以下0.5738元,1-10千伏0.5683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1千伏以下0.8283元,1-10千伏0.8183元; 居民合表用户::1千伏以下0.5483元,1-10千伏0.5383元;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千伏以下0.6715元,1-10千伏0.6465元,20-35千伏0.6365元,35-110千伏以下 0.6215元; 三、农业生产用电 1千伏以下0.5090元,1-10千伏0.4990元,20-35千伏0.4930元,35-110千伏以下 0.4840元; 四、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0.6418元,20-35千伏0.6358元,35-110千伏以下0.6268元,110千伏 0.6118元,220千伏0.5968元, 基本电价: 1.最大需量:40元/千瓦·月 2.变压器容量:30元/千伏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