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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释义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是否可以一人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承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分期履行的债务不还如何解决
    分期履行的债务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分期履行的,债务人要按约定的每期期限偿还债务,如果逾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欠债很多怎么办
    债务人欠债后,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如果没有还款能力,可以直接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减息或分期偿还债务。债务人破产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临时破产。如果是这样,债务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分期付款。另一种是永久性破产。如果它永久无力偿债,则只能用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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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