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卡透支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银行卡透支贷款与违法发放贷款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对象和适用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而透支银行卡贷款罪是责任人。根据刑法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处罚较轻,透支贷款罪处罚较重。最高法院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造成的损失不同程度可被认定为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新设立的罪名,旨在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监管。
    法律分析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卡透支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主体、对象和适用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而透支银行卡贷款罪则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
    1、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构成本罪的前提是“违法”,但不存在关系人问题,只是在放贷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因此出现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个人实行双罚。
    2、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本罪行为1979年《刑法》以“玩忽职守”定罪处罚,由于银行体制变化和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制约需要,设立本罪更为科学。
    结语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银行卡透支贷款罪在主体、对象和适用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要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构成,而透支银行卡贷款罪则适用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最高法院对此也有明确的数额标准,但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裁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项相对较新的罪名,旨在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约束,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七条 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材料报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的信用卡业务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于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未批准的信用卡业务类型,商业银行在达到相关要求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请。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信用卡业务实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信用卡业务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对信用卡业务相关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实施现场检查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相关检查和评估人员应当遵守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九条 已实现业务数据集中处理的商业银行,获准开办信用卡业务后,可以授权其分支机构开办部分或全部信用卡业务。获得授权的分支机构开办相关信用卡业务,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持中国银监会批准文件、总行授权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20: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