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是指 |
释义 | 所谓诉权,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诉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基本权利,当事人有了诉权,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才能有诉。 按照我国诉讼法学者的观点,如同诉具有双重含义一样,诉权也有双重含义,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一、什么是诉权 1.广义泛指公民向国家机关提交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含民事、刑事、行政诉权。 2.狭义专指民事诉讼上的诉权。 二、诉权意义 1.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又称“起诉权”,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条件; 2.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是当事人提请法院运用审判这一特殊手段,实现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3.实体诉权与程序诉权是紧密联系的,权利主体从法律关系发生之时起,就享有实体诉权,但要实现这种权利,还必须同时具备程序诉权,法律才能够受理和进行审判活动,二者具备,权利人即可胜诉。只有起诉权而无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权利人必败诉;反之,只有实体诉权而无起诉权,法院则不受理或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三、诉权的基本特征: 1.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2.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3.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4.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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